王清峰說,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因為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她自己都不相信司法.真是讽刺!「殺人(死刑)償不了命,徒然使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中」。這個道理普羅大眾都懂.但是她不懂現在的青少年很多觀念是扭曲的.被誤導的.一旦形成一種風氣反正怎麼幹壞事都不會死刑.進而傷害他人.就算事後反悔.改過自新.但被害者的家庭已經被破壞了.心中的傷痛.怨恨也不是加害者的道歉.賠償就可了事!幾年前有一位台大畢業剛來新竹見習的年輕法官來店買健身車.當聊到被竹竿性侵的小女孩.我忍不住淚流滿面.心中非常憤怒.不捨!但是現在嫌犯因罪證不足.無罪!可見法律對於死刑犯的認定相當嚴謹.甚至保護!弱勢家庭.怕事的只能息事寧人.那麼是否可有另外一種選擇-以暴制暴一起沉淪?我是多麼希望現在的政府能帶領人民走向.均富.安康.祥和的大道但是一旦廢除死刑我絕對在下次總統大選投下反對的一票!儘管我的心是那麼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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